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 大事记记载制度 一、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学校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需要结合日常工作,记载和保存学校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搞好大事记。 二、记载的内容: 1.党委和学校行政的命令、指示、计划、决议、措施、会议及重点教师的任免和调动。 2.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措施制订,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3.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教学革新成果。 4.学校基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5.购置重要教学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总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动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 7.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集会、活动(包括业务性集会和活动),以及参与发表各种声明等活动。 8.学校参加全国、省市性表彰大会及获奖情况。 9.学校教师参加全国、省市性表彰大会获奖情况。 10.外宾或其他校外单位来校参观和本校外出参观的有关事项。 11.党、工、团的重要活动。 12.其他重要事项。 三、大事记由行政事务处负责主持,各职能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大事记报行政事务处汇总,集中整理后按年度归档。 二OO五年九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