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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1-01 浏览次数:
71
江苏省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 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三、 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四、 档案室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二 O O 五 年 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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