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1-20   浏览次数:73

苏教职[2005]22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和职业学校一线管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全省职业学校管理经验,制定了《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规范》适用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检查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依据。各地各校应按《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促使全省职业学校科学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规范》自2005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与本《规范》相悖的有关要求同时废止。《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联系。


  附:1、《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2、《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试行)》
    3、《江苏省职业学校后勤管理规范(试行)》
                                                                                              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