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1-29   浏览次数:156
  

常熟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0784
关于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成教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接人事局通知,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级培训由原来的一年一次改为二年一次。现就工人技术等级晋升有关问题统一如下:
    一、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时所具备的条件:
    1.申报初级工:具有初中、高中、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转正定级后即可报考。
    2.申报中级工:
    A.具有初中、高中学历者,工龄满7年,且持初级工证书4年,即可报考中级工。
    B.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持初级工证书即可报考中级工。
    3.申报高级工:
    A.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大专学历者,工龄满17年, 且持中级工证书4年,即可报考高级工。
    B.具有本科学历者,持中级工证书即可报考高级工。
    二、获取技术等级证书后晋升工资情况:
    1.取得初级工证书后,经学校聘任,即可晋升初级工工资。
    2.取得中级工证书后,具备以下条件可晋升中级工工资:
    A.具有初中、高中学历者,工龄必须满10年,经学校聘任,即可晋升工资。  
    B.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取得中级工证书后,经学校聘任,即可晋升工资。  
    3.取得高级工证书后,具备以下条件可晋升高级工工资:
    A.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大专学历者,工龄必须满20年,经学校聘任,即可晋升工资。
    B.具有本科学历者,取得高级工证书后,经学校聘任,即可晋升工资。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十一月

另:接上级通知,以后晋升技术等级必须提供(1)学历证明(2)上一考工证(3)继续教育证,方可报名,同时也影响晋升工资。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