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14   浏览次数:143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苏人保职〔2010〕4号
 
关于报送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高、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局职改办,各技工院校、有关职业培训中心:
  根据今年省、市职称工作要点精神,现将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今年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的高、中、初级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定于7月进行。各单位必须将推荐晋升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市技工教育教研室,经审核后统一上报。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技工教育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受理范围及标准、条件
  评审受理范围为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和单独设置的公共实训基地专职从事教育研究的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标准和条件分别按《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执行。
 三、呈报评审材料的内容
(一)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材料内容,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194号)要求进行。
(二)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初级均一式2份;
2.《苏州市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3份,其中任职后工作成绩、工作能力、技术水平需对照评审条件逐条填写。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印章不得复印);
3.学历证书、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技工院校教师实践研修手册原件和班主任证明等;
4.任现职以来获奖的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考核材料(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和技工学校教师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
6.技术业务工作总结;
7.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业务工作成果材料,包括论著、业务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教材、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及有关论文、项目的证明材料和鉴定表;
8.行为引导型教学论文和教案(附实施过程说明);
9.任现职期间使用的、能体现本人教学水平的一门课程的全套教案;
10.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附免试证明;
11.身份证复印件;
12.其它业务考绩档案材料;
13.破格推荐晋升者,提供《破格晋升专技职务任职资格答辩表》二份;
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材料内容参照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申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外语、职称计算机等必须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报送的评审材料,字迹必须端正,按人分装入袋。申报材料袋和各类表格按苏州市职称办统一规定及要求准备和装订。档案袋须整洁,所装材料量要适中。
(二)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股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进修、企业研修)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任职后的主要工作量(含班主任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和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及证明材料。
(三)凡破格和非本系列人员晋升者,应先通过评委会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将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四)各单位应对各类证明、作品的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需带原件核对。
(五)报送程序:市区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各市经当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集中随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上姓名)。
(六)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申报高级任职资格的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和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每人缴纳评审费200元(破格申报者300元),初级80元。
 五、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晋升高、中级任职资格者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
(一)、外语要求。
1.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4.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免试规定。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2.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4.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附:《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194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人社函[2010]19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依据
《关于开展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06]1号)、《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7号)、《江苏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
二、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
全省技师学院、技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和单独设置的公共实训基地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上述人员必须先申报评审主系列(技工教育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只有辅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聘任的依据。
三、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
各市、有关厅局将申报评审的材料及人员简历表,于6月20日前报送江苏省技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技校职称办),逾期不再受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由各市、省主管单位集中送交省技校职称办。
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议将于7月进行。
四、申报评审的程序要求
各市以学校为单位,通过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公示等程序,优先推荐能力业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此次评选将适当向“一体化”教师倾斜。
所有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评审时须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的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凡经省技校高评委评审通过、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技工学校职称办统一到省技校职称办领取高级职称证书(不再交证书费)。
五、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用信封装好)。
2、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职称外语合格证复印件(免试证明)。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免试证明)。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9、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复印件。
10、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1、业绩、成果原件。
12、论文、著作原件。
上述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市职称办和市技工学校职称办审核并加盖公章(凡是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申报以市技工学校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并报该材料的电子邮件。申报材料需按规范要求装订并装档案袋。
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25-83276077,邮箱wy@js.lss.gov.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715室,邮编:210008。
 
附:
   1、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4、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职称外语考核合格证(原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原件;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原件。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原件。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原件,同时提供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5、档案袋必须整洁,所装材料量要适中,不宜过多。档案袋封面上面贴有申报专业、姓名、地区、工作单位、申报材料总目录等内容。
6、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过两袋)。
 
 
附件二
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一、机电类
     机械专业          电工电子专业           汽车专业
   
     二、数理化类
     数学专业          物理专业               化学专业
     计算机专业        地理专业               建筑专业
     生物专业
   
    三、基础类
     政法(含法律)专业                       中文专业
     英语专业          经济管理专业           体育专业
     烹饪专业          教育管理专业           旅游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