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人就中职专业目录修订答记者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15   浏览次数:79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职教改革创新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答记者问
  近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正式发布实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员就新《目录》发布实施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是教育部第四次对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进行大的调整修改,此次调修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的《目录》是2000年颁布的,至今已经10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型工业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用人单位对职业教育人才需求的方向、规格、质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工程技术的进步也为我国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诞生了一批新职业、新岗位,很多原有职业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更新等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中职教育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学生生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个体差异性与学习需求的多样性对专业内容的设置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现行《目录》专业就显得设置老化,针对性差,已经不能很好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能充分体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职业教育的愿望,亟须进行修订。因此,2009年6月,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和聘请各方面专家,特别是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厚专业背景的行业、企业专家,正式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
  问:《目录》修订时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本次目录修订工作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一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需要,重点发展面向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加强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尤其是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专业建设。二是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层次和定位,优化专业设置。适应就业市场变化,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体现就业准入要求,准确把握中等职业教育层次与培养目标定位,合理确定专业覆盖的职业岗位,进一步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专业对接职业岗位(群)、专业链对接产业链。三是以人为本,利于学生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专业设置宽窄结合,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灵活设置专业(技能)方向,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四是关注新职业,适应新需求,开拓就业领域。注重开发建设能够涵盖国家颁布新职业的新专业,或通过拓展现有专业内涵、增设专业(技能)方向,引导专业设置及时跟进职业新变化,满足新职业岗位人才需要。
  问:与前几次修订的《目录》相比,此次修订发布的新《目录》有什么特点?
  答:修订后形成的新《目录》,专业类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9个,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专业(技能)方向(即原“专门化方向”)由原来的470个增加到920个。列举对应职业(岗位)1185个、职业资格证书720个、继续学习专业方向554个,突出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服务经济,对接产业。新《目录》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与一、二、三产所对应的专业,分别占专业总数的10%、38%和52%。其中,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类,设专业32个,其修订重点是改造传统的涉农专业,大幅增加服务现代农业的专业,为此新增专业14个,如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等。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等6个专业类,设专业122个,其修订重点是更新专业内涵或新增专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等变化,为此新增专业19个,不仅在专业内涵上重点体现传统制造业的产业技术升级,如“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增加了高档数控机床操作的要求,而且还针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及“产业振兴规划”的新职业需求增设专业,如“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与检修”。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药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保健、教育、司法服务、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1个专业类,设专业167个,其修订重点是根据现代服务业需求设置新专业,为此新增专业52个。这些新增专业一是满足了现代服务业发展出现的新兴职业和岗位的需求;二是关注与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相关的专业,如新增“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乐器修造”、“民族工艺品制作”等专业,填补了民族类专业的诸多空白;三是关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如新增“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等专业,体现了产业链延伸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二是服务就业,对接职业。新《目录》在“专业名称”之后列举了“专业(技能)方向”和“对应职业(岗位)”,使专业与专业培养方向和职业岗位的对应关系更为明确具体。新《目录》特别关注新职业(工种)的吸纳,国家陆续公布的122个新职业,新《目录》有102个专业覆盖了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满足最低准入条件和有晋升可能的96个,覆盖面近80%。一些新出现的“职业雏形(或称社会职业)”,比如“彩玲、彩信编辑员”、“家具涂饰工”、“房地产经纪协理”等,既不是国家职业大典内的职业,也不是行业设定的特有职业,但是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一定就业群体,又是该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实际就业去向,此次修订也给予采纳。有一些职业或工种虽然中职毕业生刚毕业时不能获得职业资格,但是可以入行,经过2至3年的实践或者学历进修,就可以晋升职业资格,考虑保留这样的职业对中职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有指导意义,此次修订也予以保留。
  三是服务终身发展,关注继续学习。新《目录》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增设了“继续学习专业举例”,对应相关专业,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和高职专业目录,以及补充高职专业目录,列举了356个高职、198个本科继续学习的专业,为学生今后的继续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拓展服务功能。新《目录》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不仅考虑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需求,而且考虑行业企业的需求,考虑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在结构上增加了“对应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继续学习专业举例”三个栏目,拓展了目录的服务功能。
  问:教育部近期在促进新《目录》实施方面还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既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最基础环节之一,也是加强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教育部目前正在发布实施新《目录》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意见》,针对目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就完善和规范专业设置的管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意见》将进一步明确专业设置的权限和管理职责,规范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和要求,强调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专业设置审议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办法,加强专业设置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新《目录》的顺利实施。同时,教育部还将通过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定期对话机制等,每3年对《目录》进行一次修订,其间,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和各地专业建设情况,适时发布《补充目录》,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中国教育报》2010年5月13日第1版